各地、各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习关于安全防范重要指示精神和李强总理等同志批示要求,按照省安委会、省防灾减灾救灾委工作安排,切实把握当前燃气企业经营活动旺盛、自建房人员流动频繁、房屋市政设施建设工程施工抢工期、物业小区动火用电增多等时节特点,认清当前事故灾害风险链式叠加严峻形势,进一步强化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切实加强对今冬明春重大事故灾害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科学部署安排,统筹力量扎实开展重大事故灾害隐患排查整治,强化事故灾害防范措施落实,全力确保今冬明春住建领域安全形势稳定,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
◎要常态化开展“六个问题”排查整治,督促燃气用户使用合格的灶瓶阀,餐饮用户按相关规定安装燃气报警器并保障其正常使用。
◎要针对冬春季燃气使用特点,聚焦老旧小区、城乡结合部、小旅馆、出租屋、网约房等重点场所,开展全覆盖入户安检,重点排查整治燃气热水器烟道未伸出室外或安装不规范等安全风险隐患,严防一氧化碳中毒。
◎要督促指导燃气企业加强燃气管道巡检维护和燃气场站检测监控,防止管道占压、冻裂老化破损、第三方施工破坏等导致燃气泄漏。
◎要压实瓶装液化石油气经营企业“随瓶安检”责任,不得违规配送工业丙烷、醇基燃料等,禁止不安全用气环境使用瓶装液化石油气。
◎要强化燃气管道“带病运行”治理及老化更新改造项目施工全过程管控,严防燃气泄漏引发爆炸、火灾事故。
◎要聚焦深基坑、高边坡、高支模、脚手架、起重机械等危大工程及轨道交通施工、有限空间作业等高风险作业安全监管,按照“逐企业、逐项目、逐设备”要求,每月至少对辖区在建项目开展两轮次全覆盖检查,督促指导企业严格执行《安全日志》制度,及时排查整治重大事故风险隐患。
◎要针对冬季施工特点,严格雨雪冰冻天气下工具式脚手架、外墙吊篮和建筑起重机械安拆、使用管理,强化施工现场防风、防冻、防滑等各项安全防范措施,严禁雨雪大风天气强行组织室外施工作业。
◎要强化建筑施工动火动焊、保温材料使用、员工宿舍用火用电等环节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严格执行动火作业审批流程,坚决防范因违规动火、违规施工、违规用电用气引发火灾事故。
◎要严格节后复工安全管理,落实节后复工程序,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方可复工。
◎要督促物业服务企业增强安全防范意识,持续深化物业服务区域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加强区域内化粪池、消防水池(箱)、生活水箱、窨井等有限空间安全防范,强化电瓶车停放区域、充电场所、充电设施等安全巡查,及时纠正占用消防通道、楼梯间停放、违规进电梯和飞线充电等违规行为。
◎要深化既有建筑外墙及其附属设施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加强对建筑物外立面、阳台、窗台等部位安全巡查,消除高空坠物隐患。
◎要落实应对低温雨雪冰冻天气安全防范措施,做好物业服务区域内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工作。
◎要加强节日期间清厨房、清阳台、清走道,关气源、关电源、关火源“三清三关”宣传引导,增强群众安全防护意识。
◎要充分的发挥自建房领导小组办公室统筹协调作用,持续开展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聚焦民宿、农家乐、农贸市场等人员密集场所,突出大跨度建筑物、临时展篷等重点用房,深入开展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发现存在重大安全风险隐患的自建房,属地要立即组织人员撤离,及时报告有关部门,采取比较有效封控措施,确保住用安全。
◎要加强城乡房屋和既有房屋改扩建安全日常巡查检查,强化冰冻、雨雪、大风等极端天气下房屋安全防范,对因雨雪、冰冻天气导致险情加重的危房,要组织人员疏散撤离,严防因雨雪、冰冻造成房子垮塌和人员受伤或死亡事故发生。
◎要持续做好房屋使用安全宣传,提高房屋所有人、使用人安全责任意识和避险急救能力。
◎要常态化推进隐患排查治理,加大监测检测力度和频次,及时有效地发现消除道路、桥梁及附属设施病害隐患,确保路面桥面平整通行安全、护栏稳固无变形、地下结构稳定无空洞,防止因积雪冰冻引起坍塌事故。
◎要根据天气预报预警加大人行道、主要干道、上下坡路段、过街天桥等重点区域清雪防滑作业力度,按规范要求减少低温天气洒水作业。
◎要督促运营企业(单位)加强供排水设施运行的管理维护,采取管道防寒防冻措施,科学预判用水量阈值,及早与有关部门沟通协作,统筹抓好水源调度、供水应急预案准备等工作。
◎要持续推进新形势下森林草原防灭火常态化治理,抓实森林草原火灾风险防范,加强林牧区施工作业防灭火监督检查。
◎要组织并且开展隔震减震房屋建筑特别是公共建筑质量安全检查,严格落实隔震减震工程技术标准,确保标准贯彻落实到建筑规划设计、施工、检测、运维等全过程。
◎要针对住建领域抗震、防火、防地灾等防灾减灾救灾工作重点,修订完善应急预案,健全应急响应机制,提升应急管理能力。
各地、各部门要格外的重视本次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工作,分类制定排查整治工作规划,明确责任人、工作内容、时间和要求,建立点位清单和隐患排查整治清单“两台账”。
要加强形势分析研判,按月梳理都会存在的共性问题隐患和重大灾害事故隐患,集中解决一批重点难点问题、整治一批重大灾害事故隐患,压紧压实监督责任。
要加强层级督导,切实落实排查整治措施,对于工作推进不力的及时通报、约谈。
住房城乡建设厅将结合建筑施工综合督导调研,对燃气、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等工作开展暗访抽查,对照市县“两台账”核查现场情况,对排查整治搞“走过场”、弄虚作假的进行通报督办。
各地、各部门要督促责任主体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对发现的问题隐患要实现闭环管理,确保及时整改到位;对发现的违法违反相关规定的行为和重大问题,要及时移交执法部门依法依规处理。
要坚持“严”字当头,严格落实“一案双罚”“一案多罚”,依法严惩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不得以责令改正、限期整改等代替行政处罚,杜绝安全执法“宽松软虚”“重检查轻执法”等现象。
各地、各部门要加强属地、部门协同联动,督促建设各方主体和生产经营单位强化安全风险管控,盯紧看牢自身高风险区域和部位,落实专人监管监控,确保遇有险情及时响应处置。
严格值班值守制度,进一步做好救援队伍、装备、物资准备,加强安全教育培训和应急演练。